我觉得,我要是再不写写字的话,在某种意义上我大概就要死去了。
我大概依赖着只言片语让你以为我活着,而我确实活着,但当我确实活着的时候我却会确实地死去。对于你来说,如果见不着这一两个句子,我凭什么活在你的眼睛里呢?
贝克莱说在感觉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了,如果我闭上眼睛,院子里的树将不复存在。忘记应当算作一种死去,就和不被看见的树一样:倘若我一生之中都不会瞧见它,那么这时候一个唯物主义者跑来向我说服它的存在,又有任何意义呢?我不清楚,永远不会进入我感觉之中的那些“存在”,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。事实上,当他们来说服我相信那棵树的时候,那棵树就已经来到我的感官之中了。说服也就失去意义了。
所以,被忘记无疑就是死亡。只不过死而复生是灵异的事情,但忘记的东西再想起,却是轻而易举的。但万一想不起来呢?
相信我,已经死去了。一旦你试图来向我证明被我遗忘的事物还活着,你就是逼我再去回想它。你并不能证明,你只是逼它复生而已;你要是不让我想起它,它又怎么会不是死去的呢?
不过,要是我真的写不出字了,比起被忘记,我多半更可能是被失去了。只要你还有一点点的爱慕我,忘记我就不应该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你不会知道的是,我乐衷于被你失去,那里边有你意识不到的巨大价值。我是不会告诉你的。
得等到有一天隔壁家的小两口在吵架,你却毫无预兆地想起你已经失去了的我时,你才知道对于我来说,被得到远不比被失去更好。
但你还是不会明白这种好。你知道吗,当隔壁家阿花想念起她下周即将出差回来的老公,而你想起在你的感官中离死只有一步、再也不会出现的我时,我是比阿花的老公幸运一千一万倍的。
惟有被失去的人在失去之人的想念之中,才可以得到那种神秘而遥远的、也许是深刻的想念。是阿花的老公永远也得不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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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好久不见。
因为太久没有更新博客了,所以不确定还有多少“大家”会看到现在的这些,对于这段时间内还时不时来这里的同学,我感到很抱歉。但总之 ,从现在开始博客更新会恢复正常的进度,不会再闹失踪了。
另外,我打算以后每更新一片文章就顺便上传一张喜欢的唱片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