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ictor va à Paris
 
亲爱的万可:

好久不见,对吗?
或者你更愿意听见爸爸的坦诚?事实上,爸爸一次还没有见过你——这句话从爸爸的嘴里轻轻跳了出来,吓坏了自己。
咱们开始说正经事吧。这个月里,爸爸突然清闲起来,多出了很多忙碌的时间,用来亲近小孩子,疏远更多的人。这些人,有的很重要,如果失去了就顺道丢掉我自己的小命;有的可有可无,但我总想套牢他们在身边,感化成我的信徒,兴许以后日日对我顶礼膜拜。
爸爸说的这个小孩子,你是应该要认识的。我大堂哥家的女儿,你有任何印象吗?她今年十岁,是条小龙,在她身上有些颇值得一说的东西,一会爸爸就告诉你。这阵子爸爸花很多的时间住在他们家里,你若看见了我这副邋遢样子,你该怪我在这里浪费时日,但爸爸在这里发现了很多东西,对我和对你至关重要的东西。

说到这里,爸爸才想起来,一直没有腾出时间来教你说爸爸家乡的土话,这可真是太糟糕了。在我这边,要说一个小孩子很讨人喜欢,我们便说他得人疼。小侄女很得我疼,我说她小,她其实在我四个侄女里排老三。但爸爸不舍得粗鲁地称她为侄女,如果不加上这个小字,就怎么也喊不出口,生怕喊坏了她。
你还记得爸爸跟你说过想成为博学的人吗?
是的,爸爸当真什么都想知道一点,会一点点,满足生活,也满足虚荣。然而小侄女在某种意义上倒真切是这样的人,她不算太乖,但比多数小孩都要乖一些;不特别可爱,但比邻近的好多小孩都要可爱;不天资聪明,可是大部分小孩也没有她聪明……她更像是爸爸几乎会成为的那种人,什么也不“精通”,但什么都“会”一点。
一种爸爸所憧憬的,所谓的博学。
有一天我在地板上捉弄她。她动不动就大喊大叫,我反而安静得很,忽而从她的小小躯体上察觉了我对你所说的这一切。这让我惊喜,又难以向你启齿。你说,倘若爸爸真成了那样的人,甚至是立志成为那种人,你还瞧得上爸爸吗?
我有时候对这一切很疑惑,不明白为什么,我们骨子里愿意去享受,并自然而然去追求的那些生活,却不是“正确”的生活。

在陪小侄女吃饭的时候,发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。这些事,重要到必然影响往后我和你的生活,改变我们想象之中已经定型的很多东西,至此以后都不会再相同了。
小时候爸爸很不爱吃饭,特受罪于吃饭。但不吃粮食断然是不可以的,你爷爷奶奶所以总监督着我,日日看管我,对我而言几乎是在折磨我。我想了很多办法,来吃完那些年里的每一碗饭。有一些偷偷倒在墙角里,有几次我使劲把它们抛到屋顶上,有一次甚至藏到了枕头底下。最让人叫绝的,莫过于爸爸利用吃饭会掉米粒这一点,在吃饭的过程中不断地撒下一些饭到桌子和地板上,然后把它们分散得稀疏一些,不至于一眼看上去太夸张。于是一顿饭里我可以少吃好大一部分,但走的又是合法的途径,而不再偷鸡摸狗。
你爷爷奶奶每次训我,我就觉得委屈。我觉得我已经懂很多道理了,我认为以对小孩子好为理由去不断逼迫他们干一些他们不爱干的事,果真是太残忍了。那时候我一边流着眼泪艰难地把饭吞进肚子里(有几次刚勉强吃完就i马上吐了出来),一边琢磨着我自己这些“深刻”的道理,难过得整颗心都酸掉了,以至于竟然在那个年纪里,发誓我往后一定不这样对待自己的小孩,一定不让他受同样的苦。
可是,小家伙,你猜爸爸干了什么?小侄女也不爱吃饭,次次都要人训着,而我几乎每一顿饭都督促她,我不停告诉她,别发呆了,快些把饭吃完。更可怕的是,从这种过程中我得到一种属于成人的、莫名的满足感,并感受到我对她的爱。

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了,不仅仅是吃饭的这件事而已。慢慢地我发现,好多我从前排斥的东西,不爱听的话,我以为我背弃了,但其实全都学下来了。
妈妈对我好,在我嘴里还咬着一块肉的时候,问我怎么不吃鱼,但我如果吃鱼,她定要说你要吃点肉啊。我好生气,敢情我长了三张嘴,哪有说什么关心小孩就这样在吃饭时使劲烦人的道理。然而小侄女啃着鸡爪,吃得很好的时候,我却要自作多情地责问她,你怎么不吃虾啊?
我所受过的委屈,难道我忘干净了吗?难道不记得我坚持过什么,难不成这就是事实上的原则,我现在以为我坚定信仰的,以后也会一场空吗?是我现在犯错了,还是当年我不服小,虽然咬牙切齿认为道理一定在我这边,不会因成熟而倒戈,到头来却还是不得不承认你爷爷奶奶才是对的?
我无法克制地看着它们,存在于那些人身上的那些东西,一个个在我这里以几乎完美的方式重现,且被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,的确地使我感到满足。
小家伙,你怪爸爸吗?这一次,爸爸还不能马上给你答案,爸爸还在想这些问题,还没明白其中藏住了什么秘密。一旦我得知了,我一定马上告与你,你不要担心。

不过,至少现在爸爸好多了,吃饭不再是一件痛苦的事了,不再对一日三餐存有恐惧了。比起从前委屈的眼泪,现在爸爸有另一些吃饭时候的眼泪,是好的眼泪。
它们仍旧在重现,我不得不承认我被宠着,我总是吃好的,你爷爷奶奶替我收拾残局。而此时,我小心翼翼地把鱼背上的肉剔给小侄女,自己心满意足地吃着内脏那边的鱼肚子,仿佛我真的时来运转了。
一切真的改变了,我被奇妙地替换了角色。我想起你,小家伙,我若有一天和你一起做这样的事,才算是最后成全了我。
你不知道,你真的是我的大半个生命,是我以后生活里最重要的期待和倚赖,比其它所有都要重要。没有你,爸爸就失去了这些好的眼泪,因为爱护你而掉下眼泪,让我以为我真确活着。

你真的希望爸爸对你坦诚吗?好吧,到了这个时候,爸爸必须承认,爱你终究是为了爱爸爸自己。不仅仅是爱我的将来,还爱我过去的全部时光。爱我从前恨的,我一定不让你经历。我一定成为最出色的爸爸,尽最大的努力理解你,并驱使其他人理解你,以最好的方式去爱你,给与你最好的生活。
惟有如此,爸爸才得到完整的安慰。
无论如何,爸爸是真的爱你,现在和以后。爸爸想你,期待遇见你。


维克托
2009.07.30

 
简单的惊慌 07/21/2009
 

近来大脑比较勤奋,总是积极去想一些晦涩艰深的东西,想得我头疼。
以前老听人家说,哲学看多了要成疯子的,我觉得那是无稽之谈。我觉得,也不过是思考而已,人活着难免要想想事情,哪有什么想多了就发疯的夸张事。
现在我也说不上是看多了哲学,但好多东西见得多想得深了之后,确实会接收到一种无助感,严重的时候还引起慌张,容易怀疑一切,以为满世界乱七八糟的,不知何去何从。
当然,这些感觉通常很快就消逝了,并不会停留很久。但也因为如此,只有当你也进入那种感觉的时候,你才知道我在描述些什么。

想起以前,我的世界观相当的卑微,或者说是单纯,有特别简单的理想。
那时候我想象起往后的美好生活,脑海里总不外乎出现一间宽敞的位于二楼的房间,有朝向树枝间的大窗户,干净舒适,早上起来喝酸奶吃荷包蛋。
真的,就这样简单而已,那时候我大概以为,人所能追求的全部生活就是这副样子了。我是不是太可爱了?

现在不比从前(这样说会不会有些滑稽?我故意的),一切真的宽敞起来了,远大于当时那个房间,但反而不那么舒适了。
当然,如果让我做出选择,我一定选择现在,而不是从前的简单。我也会怀念单纯美好的小时候,但我从来不认为长大是丑陋的,我不能否定以往的美好多少是因为我们的幼稚和无知,而不是真的无忧无虑。一味地肯定所谓过去的“单纯”是愚蠢的,是一种躲避,是当前的失败。我也许失败,但不愿意躲回去。
只不过眼前的惊慌确确实实摆放着,整整齐齐的,我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。

这世界怎么会是这样的?这些事情怎么会如此呢?我能保证我一定是个怎么样的人吗?我如何阻止自己对一些错误视而不见,如何不干傻事?
我不能。然而我很愿意乐观,我很是一个乐观的人,所以我现在还坚持称这些惊慌为简单的惊慌,好比之前简单的理想。
我写一篇简单的文章,到此为止,不再多说了。

P.S.把之前的山寨首页改掉了- -

 
 

我们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,比如把手机里的游戏全部删光,以防下一次课上又被迫成了别人的消遣。这景色莫名其妙,天空积满了厚厚的云,到傍晚的时候便起风,天气预报说要下大雨,小侄子说是台风来了,他信誓旦旦。但空气始终笨重地压着一切,四处闷热,一滴水也没落下来。
但我始终忘记着一些细节,忘记那时候存储卡的深处还藏着几个Flash小游戏,于是反过来,竟拯救了往后无事可干的时针。在时间还不知道它该做些什么的时候,我从手机里硬生生地学会一种新的纸牌玩法,名字叫变色龙。方法简单,但有意思得很,我教小侄女玩,她一下子就学会了,甚而还上了瘾。

我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,差不多是在昨天夜里,我们趴在床上玩变色龙,一边听《Lost In City Lights》。这是刚找来的一张唱片,我摇晃着脑袋吓唬小侄女:下次再让我发现你听什么《猪之歌》,我就把你电脑砸了,你好好地跟着我听电子扭屁股,听见没?
她听见是听见了,但回答出乎意料。在她回答之前,她已经开始学着我摇晃脑袋抖动身体了,然后她一本正经地告诉我,这歌挺好听的。
整个晚上我们是这样度过的,我们没有大麻或者可卡因,但我们有很多的电子乐。

一直以来我都策划着这个阴谋:我得很骄傲地当一个同性恋者,但又处处刻意显现出与他们不同的气质来。
这是个完美的计划,一开始我执行得很好,但既然我有很多的电子乐,因此虽然我还坚持着,但整件事已经称不上天衣无缝了。我不是没有反省过自己,为什么要去喜欢那些冷冰冰的、没有半点感情的合成器,喜欢电子,喜欢舞曲,喜欢自顾自地摇晃脑袋和身体。在这一点上,我仿佛天然配得上“gay”这个形容词,我要是在吸点小毒,敢情我可以上电影了。
但所有人都明白,我摇的不是舞姿,听的其实不是电子,我听的是寂寞。

本来我已经把这一次的题目想好了,就叫做《我写的不是句子》,我连结尾也一并安排了:所以,你明白你为什么来看我的文章,你知道你看的不是文章——而到底是什么,你比谁都清楚。
可是,这个句式终究比我所所想象的流传得还要广,不久之前又有两个友邻分别推荐了《我不是人,是寂寞。》以及《哥玩的不是劲舞团,是寂寞》。为了坚持我不落俗套的高尚,我坦然放弃了已经构思好的标题,决定另寻出路。(插个嘴:相信我,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对那些老是在标题末用句号的人说“装你妈的逼”)
不过,我们还是要谈一谈这个句式的,关于“XXX不是XX,是寂寞”。
老实说, 创造了这个句式的人太过了不起。所有人都在用这个句式,在玩闹或者别的,但我们需要比他们更伟大一些,我们不能总是当那些别人干啥我们也屁颠屁颠跟着干啥的人。我们也谈这个句式,但我说的是正确意义上的“谈”。
我发现,撇掉现在已经落了俗套这点不理,这个句式真的很具有文学上的美感,特别是几乎无论你怎么套它的美感都不会消失,再无聊的事情套进了这个句式都变得深刻(是真的)。

——我摔的不是跤,是寂寞。
——你吃的不是薯条,是寂寞。
——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强盗,而是寂寞。

更重要的是,不论你拿什么事情来套,逻辑上这个句子都是正确的,并且仍旧是一种深刻的正确。
至于为什么是正确的,我想我之前我曾经下过这样的结论:人类从始至终的一切行为,都是为了摆脱与生俱来的孤独。
是的,不用怀疑,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一点细节,最终都可以用孤独和寂寞来解释。因此你才明白孤独的意义到底有多重大,也才知道为何这个句式精妙得值得我们认真地谈一谈。

无论如何,我已经放弃用这个句式来命题了,也放弃了用它来收尾。但我们仍旧干着一些莫名其妙的事,你知道是为什么吗?你已经知道了吧。
我已经知道了,我还会一直忘记一些东西,忘记把手机里的游戏彻底清除干净;我知道我喜欢《Dead End Countdown》,喜欢得浑身抽搐,失去了我的阴谋。
我喜欢我,就像是一条变色龙,今天这样告诉你,也许明天就后悔了。

 
阿花的老公 07/16/2009
 

我觉得,我要是再不写写字的话,在某种意义上我大概就要死去了。

我大概依赖着只言片语让你以为我活着,而我确实活着,但当我确实活着的时候我却会确实地死去。对于你来说,如果见不着这一两个句子,我凭什么活在你的眼睛里呢?

贝克莱说在感觉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了,如果我闭上眼睛,院子里的树将不复存在。忘记应当算作一种死去,就和不被看见的树一样:倘若我一生之中都不会瞧见它,那么这时候一个唯物主义者跑来向我说服它的存在,又有任何意义呢?我不清楚,永远不会进入我感觉之中的那些“存在”,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。事实上,当他们来说服我相信那棵树的时候,那棵树就已经来到我的感官之中了。说服也就失去意义了。

所以,被忘记无疑就是死亡。只不过死而复生是灵异的事情,但忘记的东西再想起,却是轻而易举的。但万一想不起来呢?

相信我,已经死去了。一旦你试图来向我证明被我遗忘的事物还活着,你就是逼我再去回想它。你并不能证明,你只是逼它复生而已;你要是不让我想起它,它又怎么会不是死去的呢?

不过,要是我真的写不出字了,比起被忘记,我多半更可能是被失去了。只要你还有一点点的爱慕我,忘记我就不应该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
你不会知道的是,我乐衷于被你失去,那里边有你意识不到的巨大价值。我是不会告诉你的。

得等到有一天隔壁家的小两口在吵架,你却毫无预兆地想起你已经失去了的我时,你才知道对于我来说,被得到远不比被失去更好。

但你还是不会明白这种好。你知道吗,当隔壁家阿花想念起她下周即将出差回来的老公,而你想起在你的感官中离死只有一步、再也不会出现的我时,我是比阿花的老公幸运一千一万倍的。

惟有被失去的人在失去之人的想念之中,才可以得到那种神秘而遥远的、也许是深刻的想念。是阿花的老公永远也得不到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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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好久不见。
因为太久没有更新博客了,所以不确定还有多少“大家”会看到现在的这些,对于这段时间内还时不时来这里的同学,我感到很抱歉。但总之 ,从现在开始博客更新会恢复正常的进度,不会再闹失踪了。
另外,我打算以后每更新一片文章就顺便上传一张喜欢的唱片上来。




 
 

不容易向你描述一个我喜欢的人。
好多时候我真的解释不清楚了,我显然有些气急败坏,我干脆要说:好吧,我喜欢一个娘娘腔,就是这样的。
但喜欢一个人,要像喜欢CCTV5那样用心,大家才相信那是值得的。
在CCTV5那里,我看了一场保龄球赛,芬兰人最后战胜了加拿大人。应该责怪我对乌拉尔语系一窍不通,面对一个芬兰语的名字,我没有多少拼写上的把握;我找不出词形,所以现在连它的音译也一并忘记了。我已经忘记芬兰选手的名字了,但我记得他每次掷球的时候总要双手抱球,好像不那样做的话他根本就抓不住那么重的一颗东西。对方偏偏是个大块头,更显得芬兰人体弱。
然而芬兰人脸上的自信带有浓郁的腼腆,精妙地诠释了一个我所喜欢的娘娘腔。

老实说,我特别讨厌异性恋的男生,大程度上。我是说当我抱着一颗求爱的心去看世界的时候,就像我讨厌和胖子谈恋爱一样。你别说我偏激,我是说真的,我偏偏要这么说,在恋爱的立场上我很讨厌异性恋男生,我觉得他们天生低贱。
这些人的性格蠢得叫我难以忍受,豆瓣同志组的人管他们叫爷们,并对之垂涎三尺,我一见到所谓的爷们我就想吐。我烦死了他们身上那堆肉块,更烦他们以此为荣的核心生活价值,但这些肉块能轻易地叫整个豆瓣同志组勃起。
所以我总忍不住要去攻击我的同伙,问题就出在这里了。我觉得这帮孙子总是背叛我,站在和我完全不同的位置上,我感到莫大的威胁,既孤独又嫉恨。我讨厌死豆瓣同志组了,就像我讨厌异性恋男生一样。

芬兰人双手抱球的动作击打我的心跳,我觉得他真像一个柔弱的娘娘腔,正确地吸引了我。
他的骨骼分明,他从来没有那种典型的异性恋式的牛逼表情,牛逼得无比傻逼;他打了一个全中后仍旧小心翼翼地抿着嘴角,也许还有一点点矜持。他脚步轻快节奏分明,他眼神锐利虽然气势薄弱,他展示不出多少力道,但从气力的缺失中赢得了更多的气质。
有好长一段时间,我于是以为我是幸运的,我以为我喜欢的一个人明明白白地存在于男同性恋那里,而那些正是我可以无所顾忌去示爱的人,怎么能不叫我开心呢。我的心里没有直男,只有你。
但后来我慢慢就发现了,这是个比直男的表情与气势还傻逼的结论。
同性恋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成为一个娘娘腔,但很少是一个正确的娘娘腔。他们有赢弱的身体,但他们的身体中没有干脆利落,这种赢弱只是纯粹的弱;他们有无害的气场,但他们气场底层没有一对聪明的眼睛,这种无害是无能;他们腼腆,也许还可爱,但他们的可爱里缺少风度和气质,这种可爱到底是幼稚。
人们往往只学到样子,但学不到精髓,我明白挂在那些人身上的可爱之所以一次次恶心我,是因为它只剩下了空壳而失去了内涵。
但你喜欢一个有内涵的娘娘腔,要像喜欢CCTV5一样,你那么热情与专一,人们才认为那是值得的。整个暑假电视机里不会有别的频道,只有CCTV5。


有人然后发豆邮“询问”我:

  “您這么有性格的同志。 
  
  是怎樣對待愛情的。
  您是想要很電影情節般的偶遇mr right。(當然這個不是想就可以的,貌似也不是等待就可以的。)
  還是您會用很‘同志’的方法,比如交友網站啊,gay bar啊~~”

我之所以觉得这问题可笑,除了我讨厌别人乱用标点符号以外,归根结底在于我原本也是好笑的。我以为不是异性恋就一定是同性恋,后来才知道一个娘娘腔不是可以被简简单单找到的。后来我总是告知别人,常常被误会为同性恋的异性恋,或者被误会为异性恋的同性恋,大概才是一首短句里的完美男人吧。
可是我打死也不去找一个这样的人,我喜欢一个娘娘腔,但其实从来不指望遇见一个娘娘腔。他如果够好,就不应该是我碰得见的。
不会在电影情节里碰见,也不会在色情聊天室里碰见——他们以为不是最高雅的就一定是最庸俗的,但我们还留有一种最好的方式:像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在一个普通的地方。最好的方式里没有方式,我们来过生活,而不是来找方法。

而在操场那里,我两个小侄女最后又各自买了一根大棉花糖才完事。是那种直接用糖碾出来的棉花,一小勺就可以做出好大一朵。我想,我的娘娘腔要是买一根这样的棉花糖,一定也是正确的。但这种很大一朵的糖,很快就塌下去了,粘成一小块。小侄女咬了一口,说太甜了。

你很难向别人描述一个你喜欢的人,想象之中的人,也很难留住一朵棉花糖。
我无能为力地看着它最后塌得什么也没有了。我觉得,我的娘娘腔消失不见了。